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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夹藏人民币不可取

1998-10-10 来源:光明日报 人行河南获嘉县支行 牛流名 我有话说

近来,河南省获嘉县市场陆续发现个别酒类产品企业打着有奖销售的旗号,在酒品包装盒内夹藏数额不等的人民币,吸引消费者。笔者认为其做法不妥。

在酒品包装盒内夹藏人民币,消费者在撕裂包装盒的同时,极易撕坏内中的人民币,这种做法严重损毁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形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

用人民币促销不利于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利用人民币进行促销,一方面助长了“拜金主义”等不良腐朽思想的滋生蔓延,另一方面也为追求高消费、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用人民币进行促销,违背了有关物价管理法规。表面看,消费者通过购买商品得到了一部分“回报”,实际上是企业借机扩大了销售,把并非高价的产品高价出售。为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这种利用人民币进行促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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